2007年北京公务员考试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21日办理
昨天,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出通知,参加2007年应届毕业生(京外院校北京生源)录用公务员科目笔试成绩未合格需办理加分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于3月21日、22日(上午9点至11点半,下午1点半至4点半)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一层办公大厅莲花桥西200米路南)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据了解,少数民族考生可获得增加5分的待遇,加5分后《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在60分以上,两科成绩总分在105分以上方可取得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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