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

首页 >建设工程 > 一级造价师 > 考试信息 > 证书领取 >

新疆关于2021年第39批注册造价工程师相关业务事项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11-12 11:16:52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李博洋等17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请所在单位即日起,持注册人所在单位的委托书(附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仅验原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原件(仅注册造价工程师相关业务提供)到益民大厦3楼A区D11-12号窗口办理。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A区3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邮政编码:830017联系电话:0991-2822564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5日

附件:2021年第39批注册造价工程师合格名单.xlsx

原标题:关于2021年第三十九批注册造价工程师相关业务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zjt.xinjiang.gov.cn/xjjs/xzxkgs/202111/db3f62f7b1504109b39435172d376038.shtml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建设工程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法考考试信息

微信咨询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就点个赞吧!

templates/default/wap/right.html is not exi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