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

首页 >建设工程 > 一级造价师 > 考试信息 > 注册信息 >

关于2021年第24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11-16 17:24:45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规定,经审核,1296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486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22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司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68331219

010-58934733

附件:1.1296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486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21年11月8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度第二十四批一级造价工程师 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111/t20211109_252256.html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建设工程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法考考试信息

微信咨询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就点个赞吧!

templates/default/wap/right.html is not exi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