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共青团广东省深圳市委员会关于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委面向全市和中央驻深单位公开选调2-5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及符合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资格条件的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中央驻深单位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
(二)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现任副科级以下职务(含副科级)。
(五)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副科级职务的,年龄放宽至28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情况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深圳新闻网、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深圳组工在线、“公务员之窗”内网、深圳青少年网同时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团市委选调参公人员报名表》、《团市委选调参公人员报名信息简表》(见附件)及大一寸彩色证件照两张(表格及照片电子版发送至);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任现职级文件、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复印件(验原件)。
2、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4月2日17:00时;报名地点: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1210室;咨询电话:。
3、通过资格初审的,团市委发给准考证。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文字表达能力、思维分析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分数由高至低,按照拟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成绩在深圳青少年网公布。面试分为英语面试、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按笔试(占45%)、英语面试(占5%)、结构化面试(占30%)和无领导小组讨论(占20%)计算综合成绩,成绩在深圳青少年网公布。根据综合成绩名次确定考察对象,成立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
(五)确定选调人选、办理任职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团市委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团市委将适时通过深圳青少年网公布选调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并设立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本公告由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团市委选调参公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填写说明、报名信息简表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
201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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