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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继承法专项模拟题(一)

中公教育 2021-04-28 15:05:58

1. 下列关于继承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引起继承法律关系产生的是法律事实中的行为

B.遗产的范围是自然人留下的全部财产

C.胎儿的遗产继承权不受法律的限制

D.订立遗嘱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其意思表示为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2. 刘男与戴女结婚之后,刘男因为一次意外事故而不幸身亡。在订婚时刘男曾支付给戴女10万元彩礼。下列关于和继承权有关的问题,说法正确的是:( )。

A.刘男父母可以向戴女主张返还已经支付的10万元彩礼

B.如刘男和戴女婚后并未共同生活,戴女应当退还10万元彩礼

C.遗产分割时,10万元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戴女请求分割刘男的财产,不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3. 李某与赵某结婚后,育有二子一女。大儿子李甲和二儿子李乙均已长大成人,成家立业。女儿李丙15岁,还在读高中。李某与赵某在一次自驾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不幸身亡。下列关于遗产继承的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

A.如不能确定李某和赵某的死亡时间,则推定李某和赵某同时死亡

B.赵某和李某死亡后,李甲和李乙应当成为妹妹李丙的监护人。

C.李甲和李乙不可以同时成为李丙的监护人,不受顺序限制

D.因为李甲和李乙已经成家,所以在遗产继承时可以不分

4.高某年近八旬,身体状况一直欠佳。高某育有一子一女。其子高某甲因罹患新冠肺炎不幸去世,其女高某娜与穆某结婚。育有一子高某丽。后高某去世。下列关于遗产继承的有关说法,说法错误的是:( )。

A.高某丽可以代替伯父高某甲,继承高某的遗产

B.高某可以通过订立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的方式使护工获得部分遗产的继承权

C.高某可以通过他人代书的方法订立自己的遗嘱

D.高某可以在自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通过书面方式确定高某娜为自己的监护人

5. 田某有三子一女。其名下拥有房产一套、现金10万元以及汽车一辆。田某通过订立公证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房产留给大儿子田大。通过订立自书遗嘱的方法把现金5万元留给二儿子田二,同时在身患重病进入ICU抢救期间口述遗嘱,并且由在场的医生和护士见证。但病情好转后脱离危险之后并未再行订立遗嘱。下列关于遗产继承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关于汽车的所有权归属问题,被继承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确定

B.田某在抢救期间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C.田某必须再行订立一份公证遗嘱才能取代原公证遗嘱的效力

D.其余5万元现金应当适用法定继承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D。中公解析:继承关系因当事人死亡而产生。死亡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因此A不当选。遗产的范围是是合法财产,而非被继承人的全部财产。因此B选项不当选。C选项胎儿在赠与以及遗产继承方面享有民事权利,并非不受限制。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遗嘱为典型的单方意思表示,并且无相对人,D选项正确。

2.【答案】B。中公解析: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刘男父母并非返还彩礼的适格主体,因此A选项错误。刘男和戴女婚后未共同生活,后刘男因意外事故不幸死亡,因此婚姻关系消灭。B答案当选。根据我国习俗,彩礼视为男方或男方家长对女方或女方家长的赠与,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C选项错误。根据前述相关规定,请求分割财产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D选项错误。

3.【答案】C。中公解析:根据《民法典》第1121条的相关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因此如果无法确定李某和赵某的死亡时间,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之间不发生继承。A正确。未成年人的当然监护人为父母,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和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担任监护人,其中兄、姐的顺序应当在祖父母外祖父母之后。B错误。李甲和李乙虽然已经成家,但其不存在过错,因此D选项的说法错误。

4.【答案】A。中公解析:本题考察民法典中的代位继承的相关问题。高某丽没有代位继承伯父遗产的权利。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本案中并非使用代位继承的相关情况,因此A当选。B选项说法正确,代书遗嘱为一种法定的遗嘱形式,因此C正确。《民法典》规定,可以在自然人有行为能力的前提下确定监护人,此种情况即为民法典中规定的意定监护。

5.【答案】C。中公解析:对于汽车的归属问题遗嘱中并没有规定,因此应当适用法定继承。同理对于遗嘱未规定的五万元现金也应当适用法定继承。因此A、D选项正确。《民法典》第1138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本案中田某所立口头遗嘱无效,B正确。民法典中取消了公证遗嘱的最高效力,因此没有必要用其他公证遗嘱来撤销公证遗嘱。因此C选项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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