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务员

首页 >河南公务员 > 备考资料 > 行测 > 常识判断 >

2015河南公务员考试考试行测常识备考: 无效、可撤销婚姻

中公教育 2015-05-25 17:16:19

【导语】今天中公教育行测频道为大家带来的是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中的无效、可撤销婚姻相关知识,希望考生们好好掌握,做好考试备考工作。

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包括违反一夫一妻制的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婚姻、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除了上述四种情形,当事人以其他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可撤销婚姻,是指已成立的婚姻关系,因欠缺结婚的真实意思,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结婚自由是其应有之义,因而要求婚姻双方当事人应具有结婚的真实意思。如果一方当事人因本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受到加害的威胁而产生恐惧,从而作出结婚的意思表示,基于其本人并不具有结婚的真实意愿,因而法律赋予其撤销该婚姻的权利。并且享有撤销权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由撤销权人自行决定。可撤销婚姻在撤销前,现存婚姻具有法律效力,一旦被撤销则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实例分析】

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下列情形中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是( )

A.甲男与表妹乙的婚姻

B.甲男隐瞒已婚事实与乙女的婚姻

C.甲(男,18岁)与乙(女,16岁)的婚姻

D.甲男与乙女并不相爱,在双方父母胁迫下登记结婚

【答案】D项。中公解析:A项属于无效婚姻的范畴,婚姻法第7条规定第1项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无论是婚生还是非婚生的,均禁止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与已身出自同一父母或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除直系血亲以外的所有血亲。B项也属于无效婚姻的范畴,甲男的行为属于违反了一夫一妻制的重婚。C项不符合法定婚龄。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准予结婚的最低年龄。根据婚姻法第6条的规定,男性的法定婚龄不得早于22周岁,那行的不得早于20周岁。

更多行测相关高分备考技巧 请参考中公教育行测频道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河南公务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河南公务员考试信息

中公微信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就点个赞吧!

 猜你喜欢换一换  

 直播课堂

2022年河南省考报名指导峰会

河南选岗核心原则,如何做到人岗匹配

省考 |02-19 03:00

免费
2022年河南省考报名指导峰会

河南报名大数据分析,热门职位TOP10

省考 |02-19 07:00

免费
2022年河南省考报名指导峰会

河南省考报名大数据共享及报考高频问题在线解答

省考 |02-20 12:00

免费
2022年河南省考报名指导峰会

河南热线连麦!带你抓住合适岗位!

省考 |02-20 03:00

免费

 图书教材去APP查看更多图书

备考工具
退出

河南公务员<

进入频道首页

考试信息

考试公告 报考指导 职位表 报名入口 考试快讯 准考证打印 成绩查询 面试名单 考试大纲 考试时间 考试政策 报名人数 缴费确认 分数线 资格复审 体检体测 递补公告 录用公示 新手入门 补录公告

考试题库

行测题库 申论题库 面试题库

备考资料

行测 申论 面试 综合指导 时事政治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

国家公务员

地方公务员

北京公务员

山东公务员

浙江公务员

江苏公务员

湖南公务员

辽宁公务员

吉林公务员

黑龙江公务员

上海公务员

四川公务员

广东公务员

天津公务员

云南公务员

湖北公务员

河南公务员

福建公务员

安徽公务员

河北公务员

重庆公务员

江西公务员

陕西公务员

贵州公务员

青海公务员

内蒙古公务员

宁夏公务员

新疆公务员

广西公务员

甘肃公务员

山西公务员

海南公务员

西藏公务员

事业单位招聘

公选/遴选考试

大学生村官

军人考试

教师考试

警法考试

选调生

三支一扶

农村信用社

申论热点

银行考试

医学考试

会计考试

在职硕士

医疗卫生招聘

社区工作者

考研

中公新闻

时事政治

行测

面试

申论

公益性岗位

国企招聘

乡镇公务员

防诈骗技巧

公基常识

一级消防工程师

投资者关系网站

公考问答

社会工作师

四六级

法考

软考

PMP

建设工程

IT培训

外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