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福建厦门同安区教师资格受理认定通知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的通知,现将同安区201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受理认定和领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收件对象: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同安区)、小学教师资格证(同安区)、初中教师资格证(同安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且体检合格者。
二、受理收件时间:
2014年12月4日(早上:8:30-11:30,下午2:00-5:00)
三、受理收件地点:
同安区教育局(三秀路176号)二楼大会议室
四、应提交的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在厦门市教育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教师资格认定”中下载,网站教师资格认定贴1寸近照)
(二)《申请人体检表》;
(三)《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其中“有无犯罪记录”由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出具证明并盖章);
(四)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五)身份证及复印件;
(六)户籍原件及复印件;
(七)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及复印件;
(八) “教育学”和“心理学”结业证书及复印件;
(九)根据(厦委办发[2002]45号)《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管理》的要求,凡通过自考和成人高考途径取得的第二学历(后学历)还必须提供市人才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原件审后退还本人,(四)-(九)项复印件(统一用l 6开纸或A4复印纸,只要复印正面,即与本人有关的一面)按以上顺序编号,并把(二)-(九)项材料装订成册;
(十)本人小2寸近照1张。
本人无法到场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书请上厦门市教育网下载)
五、领证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同安区)、小学教师资格证(同安区)、初中教师资格证(同安区)领证时间为:2014年12月17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领证地址:同安区教育局(三秀路176号)人事科2。(证件不得代领)
原标题:同安区教育局关于2014年下半年申请教师资格受理认定通知
点击下载>>>
同安区2014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测试合格名单.xls
同安区教育局
2014年12月2日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教师资格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教师资格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就点个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