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辽宁太平区教师资格考试3月举行
从市招考办了解到,我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3月11 日举行。
据了解,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辽宁省内,或省内全日制普通院校在读的大学生,国民教育系列的成人高校毕业生、自考毕业生(不含在校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从2016年起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此次笔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报地址为)的方式,分为注册报名、审核确认、缴费确认3个环节。此次考试采取纸笔考试的方式,具体日期为3月11日,星期六。
原标题: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3月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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