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之“关爱学生”
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08年修订版本)中,我们都知道教师的职业道德一共是包含爱国守法、关爱学生、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以及终身学习这六条。“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其中的记忆口诀为“三爱两人一终身”。那以下内容是对以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的详细解读。
“关爱学生”规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品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要求教师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的情感和爱心。亲其师,信其道。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是调节教师与学生关心的基本行为准则。
可以分成几个方面来进行理解:
一、对待学生的人格
“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可以理解为尊重学生是一个完整的人,对学生一视同仁,不偏袒。
二、对学生的权利方面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可以理解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在学生权益受到危害的时候要挺身而出,帮助学生。
三、对学生日常行为方面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可以理解为尊重学生,不恐吓学生,以及说一些侮辱性的语言来羞辱学生,禁止对学生进行体罚。而类似一些不合理的罚抄、罚站都是属于变相体罚。也是经常会出现的考点。
而针对考试中常出现关爱学生的考点,一般都是在“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其中对于“变相体罚”需要进行合理的考量。
比如:“小学生未完成作业,教师令其抄写生字词三遍。”这一案例不属于变相惩罚。一是因为完成作业本身就是学生的义务,而教师也有权力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惩罚,生字词抄写三遍也是属于在合理范围内。
再比如:“小学生为完成作业,教师令其抄写全部课文三遍。”这一案例内容则是变相乘法。因为课文内容较长,三遍是小学生难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由此,在面对此类问题是,在理论知识的基础之上,要以案例为准绳,具体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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