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宜昌市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三峡旅游职院、各中职学校:
根据《宜昌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将于近期开展2019年全市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
1.认定对象
三峡旅游职业学院、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现在教学岗位上从事理论和技能教学的专业教师(含在编教师和聘用教师)。
2.认定依据
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宜昌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宜教发【2015】2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我市“双师型”教师资格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等次,请各学校认真审查教师的申报等次,按照认定条件分类上报。
3.申报材料
(1)申报教师严格按照“宜昌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评审材料目录”准备材料,并装订成册。
(2)所有上报材料需按照目录顺序以单页放置装订,并在目录标注位置标上页码,所标页码要与后面材料页码相符,材料页码统一标注在右下角。
(3)申报材料只需上报一套,其中“宜昌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审批表”在申报材料中放置一份装订,另一份与单位“双师型”教师申报汇总表一同上报。
(4)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非教师系列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证书、个人获奖及表彰证书、课题研究证明等材料需要同时上报原件以备核查。
(5)教师企业实践证明材料必须要有学校证明、企业证明,企业必须是与学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并由学校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的,教师自己联系的私营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不予认可。
二、申报程序
参评教师按照《宜昌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申报。
三、时间安排
2019年12月23日前,各学校完成资料整理和学校审核,并完成公示。
2019年12月26日前,各县市教育局完成申报人员材料审核,做好材料报送准备。
2019年12月27日,市直学校和民办学校报送材料。
2019年12月30日,宜都市、五峰县、兴山县、长阳县报送材料。
2019年12月31日,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秭归县报送材料。
2020年1月中上旬,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
四、相关要求
申报材料均按照《宜昌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准备与报送。报送材料联系人:黄玲玲),相关汇总表电子版请同步发送到。
点击下载>>>1-3.docx
1.宜昌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评审材料
2.宜昌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审批表
3.“双师型”教师申报汇总表
宜昌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11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全市职业院校2019年 “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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