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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法规中的那些常见“年龄”

中公教育 2021-04-20 21:04:40

教育法律法规作为教育学部分的重要章节,是教招考试的常考知识点。其中各类法律当中的一些法条,主要以客观题的形式呈现,考查对于法条的理解和记忆。具体来说,主要会涉及到年份类、数字类和权责类的题目,今天老师就带着大家一起来梳理总结一下在教育法律法规数字类题型中常见的年龄类的知识点。

(1)6周岁——义务教育法定入学年龄为6周岁

7周岁——义务教育入学年龄最晚可推迟至7周岁

(2)14周岁以下——情节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予以训诫

(3)16周岁以下——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

——不得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

——不予刑事处罚的,可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4)16-18周岁——用人单位可招,但不得安排过重、有毒、有害的工作

——用人单位可招,需进行职业培训

(5)18周岁——未成年人年龄界限

(6)18周岁以下——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对应出处及点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11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点拨:一般来说,如果题目中没有涉及到特殊情况,入学年龄均为6周岁,如果题目中有特殊提到“条件不具备”等词汇,要注意看是否选择7周岁。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7条: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点拨:注意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其一,一般情况下对于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给予治安处罚;其二,如果是对于不满十四周岁同时比较轻微的情形可免予处罚予以训诫即可,做题时要注意题目中具体的表述。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8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9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8条: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点拨:不满16周岁的情形相对较多,因此建议大家在进行识记时可以结合在一起来记忆,其一是任何组织不得招用,其二是不得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其三是对于不予刑事处罚的必要时可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8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2条: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准备就业的未成年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应当将法律知识和预防犯罪教育纳入职业培训的内容。

点拨:这个可以结合不满16周岁的情形来进行记忆,16周岁以下任何组织是不可以招用的,那么在16-18周岁之间还有一个区间。16-18周岁用人单位可以招用,但是是有条件的招用,条件分别是:其一,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工作;其二是需要对其进行岗前职业培训。

(5)《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点拨:常规性的知识点,直接进行记忆即可。

(6)《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5条:对于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点拨: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识记,未成年人身心发展不成熟,因此我们更多的考虑到保护其隐私权和人格尊严权,因此对于未成年人案件是不公开审理的。

【试题再现】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 )。

A.14周岁以下 B.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C.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D.18周岁以下

【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应当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少年法庭进行。对于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D项正确。

A、B、C三项:均为干扰项。与题干不符,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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