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半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人员拟认定通过公示
根据《南宁市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南审批发〔2021〕20号),我局组织了2021年上半年南宁市兴宁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过网上申报、体格检查、网报现场确认等相关程序,经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审查,拟认定陆维满等352位同志具备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将本次拟认定通过教师资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7月12日--7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南宁市兴宁区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的师德、认定条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联系部门: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1306室
受理电话:0771--329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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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南宁市兴宁区申请教师资格证人员拟认定通过名单.xls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2日
原标题:南宁市兴宁区2021年上半年关于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人员拟认定通过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nnxn.gov.cn/rmzfzcbm/jiaoyuju1/tzgg_27579/t48043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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