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半年广东惠州市惠东县第二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及认定申请表通知
我县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请通过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按本通知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及认定申请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26日(含24日周六,不含25日周日)。
(二)地点:惠东县教育局办公大楼二楼人事股;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平大道619号(惠东海关旁边)。
(三)方式:现场领取。我局暂无提供邮寄教师资格证及认定申请表服务。
二、领取要求
(一)申请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来领取。
(二)领取时须按我局疫情防控要求扫粤康码、测体温和来访登记。
(三)申请人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领的,被委托人须持以下证件材料领取:
1.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手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一)领取的证件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1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领证时间过后将归入资料库,有需领证的,须打电话0752-8810468预约。
(二)领取人对《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份数及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名方可领取。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请妥善保管好。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领取人须全程佩戴口罩,并现场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消毒防范等工作。
(二)领取人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拒不配合防控措施的,不予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及申请表。领取人隐瞒病情、行程、接触史、居住地,强行入出,扰乱办公场所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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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惠东县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docx
惠东县教育局
2021年7月16日
原标题:关于领取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huidong.gov.cn/hzhdjyj/gkmlpt/content/4/4341/post_4341885.html#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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