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下半年江苏省招考公务员方案
2002年下半年江苏省招考公务员方案
2002年下半年江苏省招考公务员方案正式出台,此次主要为全省的各县(市)、乡(镇)党政机关招录,部分省直机关以及上半年未招录的市级机关也将在此次公开招录,计划招录人数为4413名。应考职位要求以大专生为主,乡(镇)机关部分职位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11月16日至18日,应考者可委托他人代报名,笔试时间为12月21日一天,笔试不指定用书,考试大纲将在www.jsppd.gov.cn上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
2003年1月25日前公布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1月30日前按单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2月15日至5月20日,进行面试、考核、体检,5月30日之前,录用审批。 4413个具体职位的情况及招考条件将于本月底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晨报后续报道。
将招收4413名公务员
下半年考试录用的范围为:县(市)、乡(镇)党政机关;部分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2002年上半年未进行招录的市级党政机关以及部分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 盛市党政机关和上半年已进行招录的部门和单位原则上不安排招录计划。招考人数根据各地、各部门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从严控制,逐步补充。这次招录计划下达数为4413名,其中市级党政机关666名;县(市、区)级党政机关2004名;乡(镇)党政机关1123名;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机构620名。 招录对象:应届毕业生1287名;社会在职人员1041名;对象不限2085名。各地、各部门招录人数必须在省核定的招考录用计划内进行(具体计划附后),招录计划不得突破或挪作他用。 A、B类职位解析 招考职位按性质和职权的不同分为A、B两类。 A类职位主要包括: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的职位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市、县(市、区)党政机关的大部分职位为A类。 B类职位主要包括:将各类具体规定、政策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和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市、县(市、区)党政机关的部分职位、乡(镇、街道)机关以及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系统的基层执法职位为B类。
报考对象和条件
招考对象为两类。
一类是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校(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200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02届未就业的毕业生,符合职位条件的,可报考招录应届毕业生的职位。签有委培合同的毕业生,经委培单位同意,允许报考。定向、联办的毕业生,经定向、联办单位同意后,可在定向、联办的地区和行业报考。
另一类是社会在职人员。通过函授、夜大、自学考试等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以及未就业的2001年前的高等院校往届毕业生,符合职位条件的,可报考招录社会在职人员的职位。 报考者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乡(镇)机关部分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工作人员和人民警察还应具备《法官法》、《检察官法》和《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往届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一般限在本人户籍所在的市、县(市)范围内报考。县(市、区)及其以下党政机关的职位不受户口性质限制,农业户口、非农户口均可报考。
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限制,具有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以及部分紧缺专业的本科学历的社会在职人员,不受户籍限制,面向全国招考。
11月16-18日报名
12月21日考试
报名工作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报名点由各市确定,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各市、县、乡党政机关、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以及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考生,在所在市指定报名点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中的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现场报名,可异地考试,报名时可选择考区,就近参加考试。
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2002年11月16日—18日。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有关证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江苏省报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招考部门现场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初审,并作出是否接受报名的答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审核的公务员笔试收费标准缴纳费用,于2002年12月19日—20日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如出现复审不合格情况,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各市可研究确定是否设置职位开考比例,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设置开考比例的地区,需有相应的措施及时公布报名信息,对不能开考的职位应及时通知考生,并推荐相应职位,允许并安排考生重新填报志愿。
笔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A类职位的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三科。
B类职位的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各科考试范围以《2002年下半年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通过网络公布,免费下载。考生可根据考试大纲,参考国家和我省有关公务员录用考试学习用书进行复习。
部分职位是否需组织专业科目笔试以及专业科目笔试的组织形式,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与用人单位研究确定。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按有关规定进行。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2年12月21日。
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10《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10:40—12:0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14:00—16:00《申论》 16:30—18:30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报公安考生)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情况自行确定。
面试如何进行
面试的时间、组织程序、面试题本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确定,各市按面试工作有关规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确定面试人员为2003年1月30日前,面试、考核、体检时间为2月15日—5月20日。
每个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考官人选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确定,其中招考单位可有1—2名负责同志担任特邀考官,其余考官由组织、人事部门从持有三级考官证书的人员中随机抽龋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分数保留1位小数,第2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考场工作人员根据每名考官的评分,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考生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
根据面试成绩(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则按专业科目笔试与面试合成的成绩,专业科目笔试占40%,面试占60%),按用人部门录用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因体检、考核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参加面试或专业科目笔试与面试合成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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