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宪法法条试题例题详解(6)
法律硕士考研专业课考试科目包括宪法、刑法、民法、法理学和法制史五部分,涉及内容比较多和杂,考生要有针对性的复习,认真把握每一个重要法条。下面中公考研解析宪法的一些法条,例题帮助大家更好地去理解和应用。
【例题】
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中国公民不具有选举权的情况?
A?未满十八周岁
B?被剥夺政治权利
C?被劳动教养
D?患精神病
[答案]AB
【法条】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详解】
本条规定了公民政治权利中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中国公民只有两种情况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未满18周岁和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2016考研倒计时的钟声已经敲响,考生只有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赢得利,在此阶段考生们要保持良好的心态,身心的投入到考研这场战役中去。中公考研特为广大学子推出2016考研冲刺集训、专业课一对一、精品网课、vip1对1、系列备考专题,针对每一个科目要点进行深入的指导分析,欢迎各位考生了解咨询。同时,中公考研一直为大家推出考研直播课堂,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考研梦想助力!
推荐阅读>>>>考研法律硕士法条分析题例题分析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考研频道)
及时掌握考研信息
回复“2021”领取备考大礼包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就点个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