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海洋学院2021年复试工作安排
宁波大学海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性、公平性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坚决维护复试的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科学选拔原则。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精心开展咨询指导,准确解读政策内容,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及时为考生解疑释惑。
详情见官网:http://haiyang.nbu.edu.cn/info/1041/5529.htm
原标题:宁波大学2021年各学院复试安排
文章来源:http://graduate.nbu.edu.cn/info/1073/159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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