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1考研(不含MPA) 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华中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安录
副组长:柯新利
成员:王秀兰 王家合 李红波 董捷 蔡银莺 杨钢桥 胡伟艳 汪文雄 陈银蓉 陈新忠
秘书:周爱菊
(二)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周向阳
成员:樊华 丁艳华
受理考生申诉渠道
电话:027-87285058
邮箱:fanhua@mail.hzau.edu.cn.
(三)学科复试小组
各学位点应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参与复试工作,遵守学术回避原则。向参与复试的所有人员宣讲政策、纪律和复试工作基本规范,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签订《工作责任书》;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
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人才选拔需要,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复试考核工作。
(二)坚持科学选拔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对学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素质、学业知识、专业素质、创新潜质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
(三)坚持阳光招生
注重完善制度,严肃招生纪律,严守招生规定,严格规范流程,做到政策宣传到位、程序公开到位、结果公示到位,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实现阳光招生。
三、复试工作要求
(一)严审复试资格
严查考生身份。复试前,学院严格审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考生)、学生证或学籍认证报告(应届考生)、《入伍批准书》(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等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严格复试组织管理
1.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2.严肃考风考纪。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确保信息公开
在学院门户网站、公告栏、研究生院网站等公开复试录取信息,上报研究生院备案。做到政策公开、方案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
(四)复试工作人员责任和回避原则
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学术回避制度。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对复试专家组名单、命题教师、监考教师、评卷教师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五)结果公示
拟录取名单由学院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内容如有改动,须对改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改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各学位点按规定及时、完整、规范公开复试录取信息,接受监督和检查。坚持“谁公开、谁把关、谁解释、谁负责”的原则。
四、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一)复试资格
1.公共管理学院土地资源管理专业2021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上线复试资格线为总分374分,单科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线为总分373分,单科达到国家规定要求;行政管理专业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线为总分397分,单科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农村发展专业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线为总分252分,单科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单独考试等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指标单列。
复试名单见方案附件。
(二)招生计划
全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47个,其中学术型推免生12人,可供公开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标35个(其中包含交叉学科专项1个,少骨计划4个)。全日制专硕农村发展专业40个。具体学科分配如下:
|
序号 |
类型 |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行政管理 |
农村发展 |
合计 |
|
1 |
免推生 |
10 |
0 |
2 |
0 |
12 |
|
2 |
公开招考生 |
20+1(交叉学科) |
5 |
5 |
40 |
71 |
|
3 |
单考生 |
0 |
0 |
0 |
0 |
0 |
|
4 |
少骨生 |
0 |
0 |
4 |
0 |
4 |
|
5 |
小 计 |
31 |
5 |
11 |
40 |
87 |
注:交叉学科专项指标为单列指标、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指标单列。
(三)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9日—30日,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2日之后进行。具体复试安排由学院确定。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
时间 |
内容 |
专业 |
地点 |
考生须知 |
|
3月29日 13:50-14:20 |
资格审查 |
土地资源管理 行政管理 教育经济与管理 |
四教A206 |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学生证或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应届生)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发表文章及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
3月26日 14:00-14:30 |
资格审查 |
农村发展 |
三教C305 |
|
|
3月26日 14:40-16:40 |
笔试 |
农村发展 |
三教C305 |
农村发展理论与政策(包括农业经济学和农业政策学的相关内容)。
|
|
3月29日 14:30-16:30 |
笔试 |
土地资源管理 行政管理 教育经济与 管理 |
四教A206 |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土地资源管理综合(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经济学和土地资源学);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心理学; 行政管理专业:政治学原理; |
|
3月30日 8:00-17:00 |
综合面试 |
土地资源管理 |
四教 A402 A403 A404 |
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倾向、创新精神与能力、外语口语和听力以及思想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等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
|
教育经济与 管理 |
四教 A410 |
|||
|
行政管理 |
四教 A405 |
|||
|
3月27日 8:00-17:00 |
综合面试 |
农村发展 |
三教C301 C302 C303 C304 C305
|
(四)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是专业课综合测试,专业课具体考核内容请参考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倾向、创新精神与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外语口语和听力以及心理健康等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六)复试费用:学校不收取复试费。
(七)心理健康测试及体检:将在入学期间统一组织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五、复试成绩构成与录取
(一)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40% + 英语口语成绩×20%。复试成绩或总成绩不合格(低于满分60%)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第一志愿考生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调剂考生拟录取考生中若出现因各种原因放弃录取资格,则按总成绩排名依次补录。
(三)导师选择:复试录取之后,以“双向选择”方式确定。先由学生填报导师申请表,学院和导师根据申请表及招生计划共同商议确定。
六、调剂工作
(一)调剂程序
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调剂生无效。学院首先复试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根据复试结果和招生计划,确定调剂缺额信息和调剂要求并及时发布;根据规定选拔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生名单并按要求公示;调剂生复试程序与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基本相同,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及时公示。
(二)调剂要求
坚持考生自愿原则,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学校工作方案中相关要求。学术型专业可调剂到专业学位录取,但专业学位不得调剂到学术型专业录取。全日制专业可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录取,调剂非全日制考生必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原则上非全日制专业不得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录取。
(三)网上办理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调剂生无效。校内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不一致、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互调的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办理。学位点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时间不低于12小时,锁定考生调剂志愿时间不超过36小时。
(四)自愿调剂
在复试录取时,要根据招生简章、综合成绩、考生意愿等,确定考生的学习方式,录取后不得更改。将全日制考生调剂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要充分尊重考生意愿,要根据文件《关于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向其详细解释学校管理工作相关内容。
(五)统一审核
拟录取通知须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发送给调剂考生。
七、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进一步明确学科和复试专家在复试录取工作中的职责,学院负责组织领导,学科负责统筹协调,复试专家负责执行落实。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对本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慎而又慎、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做好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和导师群体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
(二)落实检查监督,严格追责问责
严格过程管理,规范执行方案,强化检查监督。复试录取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和邀请督导员检查监督复试录取方案执行情况,发现不规范行为,及时纠正;发现违纪违规线索,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凡违反招生纪律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严肃追责。
八、其它事项
1、复试通知。公共管理学院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有复试资格的考生,请保持手机畅通。
2、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填报并确认接受拟录取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3、未尽事宜由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解释。
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3月21日
附: 复试名单请查看文末官网链接
原标题:2021年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不含MPA)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http://ggxy.hzau.edu.cn/info/1045/37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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