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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税务师考试冲《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刺卷一答案及解析

中公会计 2018-10-23 19:08:50
2018税务师强化阶段的备考已经开启,你上路上了吗?该阶段主要任务是强化巩固考点,最好的方式是多做题,做题是查漏补缺的好手段,为锻炼大家的做题能力,中公会计小编特意整理了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模拟练习题,一起练起来吧!
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模拟卷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5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合法性原则。根据《行政许可法》63.68条规定:(1)行政机关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所以选项A不违反。(2)行政处罚中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所以选项B不违反。(3)行政机关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停止建造、安装和使用,并责令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单位立即改正。所以选项D不违反。(4)《行政强制法》17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所以选项C违反。

2.【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1)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AB错误。(2)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国务院部门是无权设立许可的;C错误。(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为通过《行政许可法》第13条所列方式能够解决的,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D正确。

3.【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所以选项A错误。被告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负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所以选项B正确。人民法院不得为证明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所以选项C错误。对被告提出的证据,原告有权进行质证,有权提出相关的证据予以反驳。所以选项D错误。

4.【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预告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与抵押权的设立。(1)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2)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所以选项B.D错误。

5.【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的程序。(1)没收生物容器的措施是行政处罚中的没收非法财物的行为;D错误。(2)没收处罚不适用简易程序;A错误。(3)现场笔录应当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但是如果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但并不影响现场笔录的效力;B错误。(4)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C正确。

6.【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1)只有听证主持人在听证的过程中认为听证有疑问无法听证辩明,可能影响税务机关处罚的准确公正,可以宣布听证中止。其他情况都属于听证终止的情形;B正确。(2)案件调查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一般不影响听证程序的进行;A错误。(3)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听证应当予以终止;C错误。(4)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严重违反听证秩序致使听证无法进行,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可以终止听证,而案件调查人员严重违反听证秩序致使听证无法进行,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是否可以终止听证,《税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没有规定;D错误。

7.【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查封、扣押。(1)根据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如果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则行政机关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所以选项A错误。(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所以选项B正确。(3)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所以选项C错误。(4)查封、扣押应当由两名以上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并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均可实施;所以选项D错误。

8.【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选项B.C是行政程序法公正原则的体现,选项D是行政程序法参与原则的体现。

9.【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法》42条。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10.【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中对抽象行政行为的附带审查。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60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11.【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程序。(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所以选项A正确。(2)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所以选项B错误。(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据此可知,此处“不能进行调解”的说法不准确;所以选项C错误。(4)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所以选项D错误。

12.【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事实构成。民事法律事实构成,是指引起某一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几个法律事实的总和。如遗嘱继承关系的发生,既要有有效的遗嘱行为,又要有遗嘱人死亡的事件。立遗嘱行为与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即为引起遗嘱继承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构成。

13.【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关系。(1)结婚会产生婚姻关系,婚姻关系是身份关系。收养小孩导致父母和子女身份关系的产生,所以是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所以选项A正确。(2)监护权体现的是一种人身关系,监督和保护被监护人,所以是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所以选项B正确。(3)李某侵害了张某的人身权,但要求的是损害赔偿,赔偿的是金钱,所以是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所以选项选项C正确。(4)订立遗嘱的内容是把财产留给大儿子,遗嘱中处分的是财产,而没有处理人身关系,所以是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而不是人身关系;所以选项D错误当选。

14.【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预告登记。(1)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2)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所以选项B.D错误。

15.【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若两项抵押权设立后,该大楼的价值跌到5000万元,丙银行可能不能就抵押物优先受偿,但丙银行的抵押权仍有效。

16.【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终止。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1)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2)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复议条例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5)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

17.【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债的发生原因。(1)李文应当返还多收的500元,这属于不当得利;(2)由于货币转移占有同时转移的是货币的所有权,何冬将500元交给李文后,李文取得该500元的所有权,何冬享有的只是不当得利之债的请求权,李文使用自己所有的货币所得的收益属于李文所有,何冬无权分享。

18.【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1)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所以选项A正确。(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所以选项B错误。(3)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债务,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所以选项C错误。(4)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期间;所以选项D错误。

19.【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缔约过失责任。本题中合同已经订立,不存在缔约过失责任。甲公司违反的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责任。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0.【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标的物尚未交付,所以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21.【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企业。(1)在不违反合伙协议的情况下,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A错误。(2)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C错误。(3)除合伙协议另有规定外,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D错误。

22.【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公司法中股东诉讼的问题。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关,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因此股东起诉时应该以公司为被告。

23.【答案】B。解析:(1)选项A: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2)选项C: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从而取得股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3)选项D: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4.【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公司担保能力的限制。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所以选项A.D错误。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所以选项B错误。

25.【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执行的特征。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调解书,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认为情况特殊,需要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的,可以报请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所以选项A错误。申请执行的期限为2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规定。所以选项B错误。强制执行的已生效的诉讼文书包括: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调解书。所以选项D错误。

26.【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1)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属于个人管理人中的利害关系人,应予以回避,选项A未超过3年,因此不得担任;(2)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属于个人管理人中的利害关系人,应予以回避,选项B属于这种情况,应予以回避。(3)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应该予以回避,选项C中丙虽然负债数额巨大,但不涉及债务人公司,因此可以担任管理人。(4)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不得担任管理人,选项D应予以回避。

27.【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是对破产程序进行监督的常设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是否设立,由债权人会议根据需要确定。债权人会议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不得超过9人,由人民法院以书面决定认可。

28.【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后果。破产程序开始后,针对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以便使债务人的财产和债权人的权利行使都纳入统一的集体程序之中。所以选项A.B符合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结束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有关债务人财产的行政诉讼或者刑事诉讼的效力不受破产程序的影响。所以选项C符合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所以选项D不符合规定。

29.【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刑法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30.【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犯罪主体。(1)累犯不适用于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所以选项A错误。(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须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负刑事责任;所以选项B错误。(3)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所以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31.【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禁止令的考验期限和缓刑的执行。被宣告禁止令的犯罪分子被依法减刑时,禁止令的期限可以相应缩短,由人民法院在减刑裁定中确定新的禁止令期限。所以选项B说法错误。

32.【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逃税罪。《刑法》第201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构成逃税罪。该条第4款规定,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故纳税人逃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并非一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所以选项A错误。同时,刑法对逃税的纳税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其效力不能延伸到逃避追缴欠税罪、抗税罪等其他税收犯罪。对扣缴义务人而言,即便其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亦应追究刑事责任。所以选项C错误。对于确因疏忽而没有纳税申报,属于漏税,依法补缴即可,其行为不构成犯罪。所以选项D错误。

33.【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数罪并罚的情形。发现漏罪,应当“先并后减”,所以用10年与15年并罚,则应当在15年以上25年以下,但是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所以应当是15年以上20年以下处罚。题目问的是还需执行的最低刑,所以按照上述,最少判决15年徒刑,此时已经执行了2年,所以还需执行的刑期最低为13年(最高为18年)。

34.【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减刑。(1)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2年后,方可减刑;选项A错误。(2)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裁定予以减刑;选项C错误。(3)在有期徒刑罪犯减刑时,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可以酌减,但酌减后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1年;选项D错误。

35.【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1)选项AD:在税务机关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导致少征税款,或者纳税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减免税出现的不征或者少征税款,以及因税务人员业务素质原因造成的少征税款等情况下,因税务人员没有徇私舞弊的主观故意,不能认定为有罪;(2)选项B:税务人员在税收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征或者少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应追究玩忽职守罪。

36.【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留置权。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7.【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1)选项A: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2)选项B: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3)选项C:行政诉讼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本题中是相对人“李某”不履行协议;(4)选项D: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是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

38.【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侦查。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39.【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公益诉讼。(1)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选项A正确。(2)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据此可知,本案原告可以申请撤诉,但须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撤诉申请;所以选项B错误。(3)对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据此可知,本案当事人可以和解,法院也可以调解;所以选项C错误。(4)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据此可知,法院受理公益诉讼后,受害的消费者甲依然可以提起侵权之诉;所以选项D错误。

40.【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侦查措施。(1)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任意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所以选项A正确。(2)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所以选项B错误。(3)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但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所以选项C错误。(4)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发现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的,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所以选项D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1.【答案】CE。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行为的分类。(1)题干中已经明确说“撤销”了,所以选项BD直接错误。(2)题干已经明确说明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和行政裁决是并列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所以选项A正确。(3)行政处罚是损益行政行为,选项C正确;(4)罚款往往是有一定幅度的,属于自由裁量的行为,所以选项E正确。

2.【答案】AE。解析:本题考核行政法律行为的分类。(1)行政奖励是一种授益行政法律行为。行政奖励的主体限于行政机关(主体);企业、学校内部及社会团体等根据有关奖励制度实施的奖励行为不属于行政奖励。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C错误。(2)行政奖励的条件由法律事先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相对人可以向法定机关提出申请,也可以由行政机关依法定条件自行确定被奖励人。所以选项D错误。(3)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不予奖励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所以选项E正确。

3.【答案】BE 。解析:本题考核所有权的变动。“抛弃”所有权为单方法律行为,仅由行为人(王某)一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王某作出抛弃的意思表示时即丧失电脑的所有权,所以选项E正确;张某基于“先占”取得无主动产“电脑”的所有权,王某无权请求张某返还,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A.C.D错误。

4.【答案】CDE。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举证责任、举证期限。举证期限的确定有当事人协商和法院指定两种情况。所以选项A错误。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所以选项B错误。

5.【答案】AD。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复议审查的依据包括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和合法有效的其他税收规范性文件。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所以选项D说法错误。

6.【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核对行政事实行为的判定。行政事实行为是不以产生法律效果为目的而是以产生事实状态为目的的行为。例如,行政机关发布信息、公开情报、行政机关采取灵活的方法进行行政疏导等这些行为都仅仅产生事实上的效果,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不因此而发生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等变化。所以选项A.B.C.D正确。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为属于行政许可,不属于行政事实行为。所以选项E错误。

7.【答案】AE。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1)税务机关不得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税务行政许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除外;选项说法A错误。(2)具有行政许可权的税务机关在法定权限内实施由法律、法规确定;选项说法E错误。

8.【答案】BC。解析:本题考核担保法律制度。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只有在债权人已经依法对主债务人的财产诉请执行后仍不能获得清偿时,才负清偿责任。所以选项A错误。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是归债务人所有。所以选项D错误。重复抵押时,抵押权均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所以选项E错误。

9.【答案】AD。解析:本题考核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制度。本题中,张某属于该房屋的真正权利人,李某将其卖给不知情的刘某,构成无权处分。当事人善意取得物权的,享有该物的所有权,因此,刘某可以因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10.【答案】ACE。解析:本题考核债权让与。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一致时,债权让与协议生效。通知债务人后,该转让对债务人发生效力。所以协议生效与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不是同时的。债权让与后,北海公司成为伟东公司的债权人,有权向伟东公司主张债权。

11.【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清算。(1)清算人应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选项D错误。(2)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后,合伙企业消灭;选项E错误。

12.【答案】BCD。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受公司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对该担保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13.【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注意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相区分。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14.【答案】BC。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程序中可以上诉的裁定。在破产程序中,当事人可以提出上诉的裁定有两个:驳回破产申请和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

15.【答案】BCD。解析:本题考核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16.【答案】AE。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许可。(1)税务机关不得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税务行政许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除外;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2)具有行政许可权的税务机关在法定权限内实施由法律、法规确定;所以选项E说法错误。

17.【答案】AE。解析:本题考核破产受理的法律后果。(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有关债务人财产的行政诉讼或者刑事诉讼的效力不受破产程序的影响;选项C错误,选项E正确。(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所以选项D错误。

18.【答案】CDE。解析:本题考核犯罪主体。《刑法修正案(八)》对未成人和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规定是:(1)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作为累犯;所以选项A错误。(2)对不满18周岁的人和已满75周岁的人,只要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所以选项B错误。(3)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选项C正确。(4)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所以选项D正确。(5)对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免除其前科报告义务;所以选项E正确。

19.【答案】CDE。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所以选项A错误。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所以选项B错误。

20.【答案】BC。解析:本题考核骗取出口退税罪。(1)该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国家出口退税制度,以虚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2)造成国家税款损失150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以选项C正确。(3)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上述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税款的,按逃税罪处罚;所以选项D错误。(4)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和公共财产所有权;所以选项E错误。

三、综合分析题(共20题,每题2分。由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一)

1.【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2.【答案】BD。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判决。因建筑物的拆除而发生纠纷的行政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法院应作出撤销判决。

3.【答案】E。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执行的催告。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4.【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二)

5.【答案】ABDE。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的形式。《企业破产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债务人主体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6.【答案】ABDE。解析:本题考核破产可撤销行为所处分的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第一,无偿转让财产的;第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第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第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第五,放弃债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已具备法律规定的破产原因,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7.【答案】ABE。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的产生。《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8.【答案】AB。解析:本题考核破产案件的裁定受理。《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

9.【答案】DE。解析:本题考核抵押、质押、保证。丙质押的轿车没有交付,质权不成立。所以选项A错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选项B错误。丁是一般保证人,其享有先诉抗辩权。所以选项C错误。

10.【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保证人的抗辩。丁是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11.【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12.【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本案被告所在地与合同履行地均为海沂市A区,应由海沂市A区人民法院管辖。

(四)

13.【答案】AC。解析:(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所以戊股东的出资符合要求;A正确,B错误。(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C正确,D错误。(3)修订后的《公司法》将“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的规定删除了,即现在没有“货币出资金额最低比例”的要求了;E错误。

14.【答案】CE。解析:(1)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人至13人,股东会选举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A错误。(2)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B错误。(3)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D错误。

15.【答案】E。解析:(1)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A错误。(2)股东会会议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B错误。(3)决议程序比例没达到《公司法》的规定,属于不成立,而非无效决议。所以选项C错误。(4)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D错误。

16.【答案】BCD。解析:(1)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

17.【答案】E。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被告。(1)本案中,万盛公司对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省建设厅既不是被告,也不是第三人;所以选项AB错误。(2)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所以选项CD错误。(3)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所以选项E正确。

18.【答案】BE。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处罚。本题可通过排除法进行选择,暂扣许可证属于行政处罚中的行为罚,也称能力罚,行政处罚是损益行政行为;所以选项B.E正确。

19.【答案】BD。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听证程序。(1)首先行政机关是否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与当事人是否要求听证无关。其次,若属于听证的事项,应先送达《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然后当事人再决定是否要求举行听证;所以选项A错误。(2)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所以选项B正确。(3)《行政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参加听证。但行政机关只能自己亲自参加听证;所以选项C错误。(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所以选项D正确。(5)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而非5日内)提出;E错误。

20.【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的撤销。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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