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考前模拟卷Ⅲ答案及解析
1.【答案】C。解析: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的规定,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答案】B
3.【答案】A。解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500万元),同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4.【答案】A。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
5.【答案】C。解析: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不能由税务师代理记账。
6.【答案】C。解析:由于产品在2018年2月才售出50%,所以不影响2017年的损益,但影响2018年度的损益。调账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 15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5000
借:生产成本 15000
贷:库存商品 15000
7.【答案】B。解析:应预缴增值税=(9200-5500)/(1+5%)×5%=176.19(万元)
8.【答案】D。解析:因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认证,所以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9.【答案】D。解析: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销售款一并计征消费税,因此,选项A错误;啤酒属于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无论包装物是否返还,不再对包装物押金征收消费税,因此,选项B错误;收取的逾期的应税高档化妆品包装物押金应征收消费税,因此,选项C错误。
10.【答案】C。解析:2018年12月的利息费用可以在税前直接扣除。
11.【答案】C。解析:清算期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300-3000)+(1100-1090)-30-120]×25%=40(万元)。
12.【答案】B。解析:选项A:全年一次性奖金/12=100000/12=8333.33(元),适用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是555元;23000-3000-3500=16500(元),适用税率是25%,速算扣除数是1005元,个人所得税共计=100000×20%-555+16500×25%-1005=22565(元);
选项B:全年一次性奖金/12=108000/12=9000(元),适用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是555元;15000-3000-3500=8500(元),适用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是555元。个人所得税共计=108000×20%-555+8500×20%-555=22190(元);
选项C:全年一次性奖金/12=110000/12=9166.67(元),适用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1005元,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110000×25%-1005=26495(元),工资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3000-3000-3500)×20%-555=745(元),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6495+745=27240(元);
选项D:全年一次性奖金/12=114000/12=9500(元),适用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1005元,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114000×25%-1005=27495(元),工资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9000-3000-3500)×10%-105=145(元),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7495+145=27640(元);
综上,选项B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最少。
13.【答案】C。解析:扣除项目金额=600×(1+4×5%)+2.29+0.5+24=746.79(万元);增值额=1000-746.79=253.21(万元);增值率=253.21÷746.79×100%=33.91%,适用税率为30%,速算扣除系数为0;应纳土地增值税=253.21×30%=75.96(万元)。
14.【答案】B。解析:甲公司应纳房产税=1500×(1-20%)×1.2%×3/12+252/(1+5%)/12×9×12%=25.2(万元)。
15.【答案】B。解析:该企业全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60000-28000)×0.8=25600(元)。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税;办公用地、加工车间占地是不免税的;对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厂区以内的不免税。
16.【答案】C。解析:对各级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选择向其上一级地方税务局或者该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选项A错误;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选项B错误;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选项D错误。
17.【答案】C。解析:销售旧的办公楼需要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1000-600)/(1+5%)×5%×(5%+3%+2%)=1.90(万元);因为无法取得评估价格,所以按照购房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扣除,600×(1+5%×4)=720(万元);可以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数为720(加计扣除)+1.90(税费)+18(契税)+0.5(印花税)=740.40(万元)。
18.【答案】A。解析:选项BD属于“中止”的情形;选项C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情形。
19.【答案】B。解析:选项A:不在同一县(市)但实行统一核算的两个以上分支机构之间进行货物转移用于销售,应当作视同销售处理计算增值税,所以选项A不能达到延期缴纳增值税的目的;选项C:虽然丙企业兼并一家亏损企业,但是不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选项D:属于上市公司规定,与税收筹划无关。
20.【答案】A。解析:税务师事务所业务档案至少保存10年。
二、多选题(共1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1.【答案】ACDE。解析:税务师除得到委托人的书面允许或法律、法规要求公布外,不得向第三人提供委托方相关信息。
2.【答案】ABCE。解析:税务师执行涉税鉴证业务,应当编制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保证底稿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和逻辑性。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的形式,有视听资料、实物等证据的,可以同时采用其他形式。
3.【答案】ABDE。解析: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范围:
(1)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
(2)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4.【答案】ABCE。解析:选项D: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用于连续生产白酒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不得抵扣,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核算,而是随同应支付的加工费一并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中,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5.【答案】BCE。解析:对上一年度错误会计账目的调账方法:
(1)对上一年度错账且对上年度税收发生影响的,可分以下两种情况:
①如果在上一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前发现的,可直接调整上年度账项,对于影响利润的错账须一并调整“本年利润”科目核算的内容。
②如果在上一年度决算报表编制之后发现的,应按正常的会计核算对有关账户进行调整。
对于不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可以直接进行调整。
对于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由于企业在会计年度内已结账,凡涉及调整会计利润的,不能用正常的核算程序对“本年利润”进行调整,而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
(2)对上一年度错账且不影响上一年度的税收,但与本年度核算和税收有关的,可以根据上一年度账项的错漏金额影响本年度税收情况,相应调整本年度有关账项。
6.【答案】AB。解析: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2)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3)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选项AB正确。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选项CDE错误。
7.【答案】CD。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3)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规模标准并且有污染物排放口的畜禽养殖场,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但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
8.【答案】BDE。解析:选项A:税务师应引导申请人请求司法救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求得税收争议的司法裁决;选项C:税务师应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提示其今后应吸取的教训。
9.【答案】ABE。解析:新扩建企业经营初期若为亏损,办理分公司应汇总纳税,对企业更有利;之后若盈利,则以子公司为好,选项CD错误。
10.【答案】BCD。解析:涉税鉴证业务需进行不少于三级的复核,具体包括现场负责人的复核、项目经理复核、项目负责人复核。
三、简答题(共5题)
1.【答案】
(1)张某违反了以下规定:
①张某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违反了“税务师执业应该由税务师事务所委派,个人不得承接业务”的规定;
②张某泄露委托人的商业机密,违反了“税务师对执业中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的规定;
③张某出具虚假涉税文书,违反了“税务师应当在对外出具的涉税文书上签字盖章,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规定;
④张某对委托人多计费用的情况,没有进行制止,违反了“税务师执业中发现委托人有违规行为并可能影响审核报告的公正、诚信时,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时,应当终止执业”的规定。
(2)针对违反的第①②项规定,由省级税务局给予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在限期改正期间不得对外行使税务师的签字权;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应当向社会公告。
针对违反的第③④项规定,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涉税服务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答案】
(1)钢铁厂如果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
(2)贸易公司应向钢铁厂取得该项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钢铁厂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贸易公司最迟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办妥相关手续,才能保证此项业务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3.【答案】
(1)甲公司销售办公楼应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增值税=(5800-2880)÷(1+5%)×5%=139.05(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139.05×7%=9.73(万元);
教育费附加=139.05×3%=4.17(万元);
地方教育附加=139.05×2%=2.78(万元);
印花税=5800×0.05%=2.9(万元);
土地增值税:
转让收入=5800-139.05=5660.95(万元);
可扣除项目金额合计=(3000-120)×(1+5%×7)+(9.73+4.17+2.78+2.9+120)=4027.58(万元);
增值额=5660.95-4027.58=1633.37(万元);
增值率=1633.37÷4027.58=40.55%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1633.37×30%=490.01(万元)。
(2)
借:固定资产清理 2002.5
累计折旧 997.5
(3000×95%÷20×7)
贷:固定资产 3000
借:银行存款 58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660.95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139.05
借:固定资产清理 506.69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9.73
—应交教育费附加 4.17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2.78
—应交土地增值税 490.01
借:税金及附加 2.9
贷:银行存款 2.9
借:固定资产清理 3151.76
贷:资产处置损益 3151.76
(3)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05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5
(2530×17%-325.1)
4.【答案】
(1)宋先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个人转让境内未上市公司的股权,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2)方案一:个人转让股权取得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600)×20%=680(万元)。
方案二: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股权)投资的,属于同时发生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行为。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行为不涉税。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600)×20%=680(万元)。
(3)对于方案二,可以延迟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5.【答案】
(1)
资料1会计处理不正确。
调整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17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资料2会计处理不正确。
调整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68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80
资料3会计处理不正确。
没收包装物押金应计销项税额=10000÷(1+17%)×17%=1452.99(元)
调整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收入 1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8547.0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52.99
(2)
借:银行存款 -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00
贷:库存商品 -15000
(3)
调整后4月的期末留抵税额=358000-256000=102000(元),小于增值税欠税110000元,用留抵税额抵顶欠税,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2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2000
向税务机关缴纳剩余欠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8000
贷:银行存款 8000
四、综合题(每题25分,共计50分)
(一)
【答案】
1.甲公司可以选择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税。根据规定,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公司应在B市预缴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8855-1200)/1.03×3%=222.96(万元)。
2.甲公司不能选择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税。根据规定,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新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后的建筑工程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甲公司应在C市预缴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5550+200)/1.11×2%=103.60(万元)。
3.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合计=(5550+200)/(1+11%)×11%+113/(1+17%)×17%-133.2/(1+11%)×11%+22.5/(1+17%)×17%=576.31(万元);
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12+515.5×40%+946×60%+11×(1-10%)-500×17%×40%-50×17%=795.7-42.5=753.2(万元)。
4.因当月采用一般计税办法计算的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所以采用一般计税办法计算当月无须缴纳增值税,而采用简易计税办法的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合计=(8855-1200)/(1+3%)×3%+25.6/(1+3%)×2%=223.46(万元)。
5.填表如下: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一般纳税人适用)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增值税相关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填写本表,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税款所属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万元
| 纳税人识别号 | 所属行业: | ||||||||||||||||||||||||||||||
| 纳税人名称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注册 地址 |
生产经营地址 | |||||||||||||||||||||||||||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登记注册类型 | 电话号码 | |||||||||||||||||||||||||||||
| 项目 | 栏次 | 一般项目 | 即征即退项目 | ||||||||||||||||||||||||||||
| 本月数 | 本年累计 | 本月数 | 本年累计 | ||||||||||||||||||||||||||||
| 销售额 | (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 | 1 | 5175.99 | ||||||||||||||||||||||||||||
| 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 | 2 | 19.23 | |||||||||||||||||||||||||||||
| 应税劳务销售额 | 3 | ||||||||||||||||||||||||||||||
| 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 4 | ||||||||||||||||||||||||||||||
| (二)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 | 5 | 7456.89 | |||||||||||||||||||||||||||||
| 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 6 | ||||||||||||||||||||||||||||||
| (三)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 | 7 | — | — | ||||||||||||||||||||||||||||
| (四)免税销售额 | 8 | — | — | ||||||||||||||||||||||||||||
| 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 | 9 | — | — | ||||||||||||||||||||||||||||
| 免税劳务销售额 | 10 | — | — | ||||||||||||||||||||||||||||
| 税款计算 | 销项税额 | 11 | 576.31 | ||||||||||||||||||||||||||||
| 进项税额 | 12 | 1106.10 | |||||||||||||||||||||||||||||
| 上期留抵税额 | 13 | — | |||||||||||||||||||||||||||||
| 进项税额转出 | 14 | 352.90 | |||||||||||||||||||||||||||||
| 免、抵、退应退税额 | 15 | — | — | ||||||||||||||||||||||||||||
|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 16 | — | — | ||||||||||||||||||||||||||||
| 应抵扣税额合计 | 17=12+13-14-15+16 | 753.20 | — | — | |||||||||||||||||||||||||||
| 实际抵扣税额 | 18(如17<11,则为17,否则为11) | 576.31 | |||||||||||||||||||||||||||||
| 应纳税额 | 19=11-18 | 0.00 | |||||||||||||||||||||||||||||
| 期末留抵税额 | 20=17-18 | 176.89 | — | ||||||||||||||||||||||||||||
| 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 21 | 223.71 | |||||||||||||||||||||||||||||
| 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 22 | — | — | ||||||||||||||||||||||||||||
| 应纳税额减征额 | 23 | 0.25 | |||||||||||||||||||||||||||||
| 应纳税额合计 | 24=19+21-23 | 223.46 | |||||||||||||||||||||||||||||
| 税款缴纳 | 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 25 | |||||||||||||||||||||||||||||
| 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 | 26 | — | — | ||||||||||||||||||||||||||||
| 本期已缴税额 | 27=28+29+30+31 | ||||||||||||||||||||||||||||||
| ①分次预缴税额 | 28 | — | — | ||||||||||||||||||||||||||||
| ②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 | 29 | — | — | — | |||||||||||||||||||||||||||
| ③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 | 30 | ||||||||||||||||||||||||||||||
| ④本期缴纳欠缴税额 | 31 | ||||||||||||||||||||||||||||||
| 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 32=24+25+26-27 | ||||||||||||||||||||||||||||||
| 其中:欠缴税额(≥0) | 33=25+26-27 | — | — | ||||||||||||||||||||||||||||
| 本期应补(退)税额 | 34=24-28-29 | — | — | ||||||||||||||||||||||||||||
| 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 | 35 | — | — | ||||||||||||||||||||||||||||
| 期初未缴查补税额 | 36 | — | — | ||||||||||||||||||||||||||||
| 本期入库查补税额 | 37 | — | — | ||||||||||||||||||||||||||||
| 期末未缴查补税额 | 38=16+22+36-37 | — | — | ||||||||||||||||||||||||||||
| 授权声明 | 如果你已委托代理人申报,请填写下列资料: 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 (地址) 为本纳税人的代理申报人,任何与本申报表有关的往来文件,都可寄予此人。 授权人签字: |
申报人声明 | 本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报的,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声明人签字: |
||||||||||||||||||||||||||||
主管税务机关: 接收人: 接收日期: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税款所属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万元
| 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 ||||
| 项目 | 栏次 | 份数 | 金额 | 税额 |
| (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1=2+3 | |||
| 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 2 | 1484.5 | ||
| 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 3 | |||
| (二)其他扣税凭证 | 4=5+6+7+8a+8b | |||
| 其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 5 | |||
|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 6 | |||
| 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 | 7 | — | ||
|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 | 8a | — | — | |
| 其他 | 8b | |||
| (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 | 9 | 946 | ||
| (四)本期不动产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 10 | — | — | 567.6 |
| (五)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 | 11 | — | — | |
| 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 | 12=1+4-9+10+11 | 1106.1 | ||
| 二、进项税额转出额 | ||||
| 项目 | 栏次 | 税额 | ||
| 本期进项税额转出额 | 13=14至23之和 | 352.9 | ||
| 其中:免税项目用 | 14 | |||
| 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 15 | |||
| 非正常损失 | 16 | 8.5 | ||
| 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用 | 17 | 310.4 | ||
| 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18 | |||
| 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 | 19 | |||
| 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 | 20 | |||
| 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 | 21 | |||
| 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 22 | |||
| 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 | 23 | 34 | ||
| 三、待抵扣进项税额 | ||||
| 项目 | 栏次 | 份数 | 金额 | 税额 |
| (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24 | — | — | — |
| 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 | 25 | |||
| 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 | 26 | |||
| 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 | 27 | |||
| 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 | 28 | |||
| (二)其他扣税凭证 | 29=30至33之和 | |||
| 其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 30 | 224.4 | ||
|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 31 | |||
| 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 | 32 | — | ||
| 其他 | 33 | |||
| 34 | ||||
| 四、其他 | ||||
| 项目 | 栏次 | 份数 | 金额 | 税额 |
| 本期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35 | |||
| 代扣代缴税额 | 36 | — | — | |
(二)
【答案】
(1)纳税调整项目:
①税金及附加调增260万元;
②资产减值损失调增502万元;
③管理费用中招待费调增140万元(320×60%=192万元,36000×0.5%=180万元,320-180=140万元);研发费用调减150×50%=75(万元);
④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减500万元;
⑤佣金调增=200-3500×5%=25(万元);
⑥利息调增=300-2000×2×5.8%=68(万元);
⑦投资收益调减300万元;
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调增200万元;
⑨即征即退增值税属于不征税收入,调减200万元;
⑩直接捐赠税前不得扣除,调增300万元。税收滞纳金调增10万元;
调增合计=260+502+140+25+68+200+300+10=1505(万元)
调减合计=500+300+200=1000(万元)
加计扣除合计=75(万元)
弥补亏损合计=200+1000+2600+1050=4850(万元)。
(2)报表填列如下:
A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 行次 | 类别 | 项目 | 金额 |
| 13 |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 三、利润总额(10+11-12) | 6448 |
| 14 | 减:境外所得(填写A108010) | ||
| 15 |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填写A105000) | 1505 | |
| 16 |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填写A105000) | 1000 | |
| 17 | 减: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填写A107010) | 75 | |
| 18 | 加:境外应税所得抵减境内亏损(填写A108000) | ||
| 19 | 四、纳税调整后所得(13-14+15-16-17+18) | 6878 | |
| 20 | 减:所得减免(填写A107020) | ||
| 21 | 减: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填写A107030) | ||
| 22 |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写A106000) | 4850 | |
| 23 | 五、应纳税所得额(19-20-21-22) | 2028 | |
| 24 | 应纳税额计算 | 税率(25%) | |
| 25 | 六、应纳所得税额(23×24) | 507 | |
| 26 | 减:减免所得税额(填写A107040) | 202.8 | |
| 27 | 减:抵免所得税额(填写A107050) | ||
| 28 | 七、应纳税额(25-26-27) | 304.2 | |
| 29 | 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填写A108000) | ||
| 30 | 减: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填写A108000) | ||
| 31 | 八、实际应纳所得税额(28+29-30) | 304.2 |
A106000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 行次 | 项目 | 年度 | 纳税调整后所得 | 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的亏损额 | 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 | 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 | 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 |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 | ||||
| 前四年度 | 前三年度 | 前二年度 | 前一年度 | 合计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1 | 前五年度 | 2012 | -2200.00 | -2200.00 | 2000.00 | 2000.00 | 200.00 | * | ||||
| 2 | 前四年度 | 2013 | -1000.00 | -1000.00 | * | 1000.00 | — | |||||
| 3 | 前三年度 | 2014 | 5000.00 | — | * | * | — | — | ||||
| 4 | 前二年度 | 2015 | -2600.00 | -2600.00 | * | * | * | * | * | 2600.00 | — | |
| 5 | 前一年度 | 2016 | -1050.00 | -1050.00 | * | * | * | * | * | 1050.00 | — | |
| 6 | 本年度 | 2017 | 6878.00 | — | * | * | * | * | * | 4850.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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