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精学:法律行为的附款
2021年税务师考试备考开始了,各位小伙伴们你开始学习了吗?为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税务师考试,现在税务师每日精学每天带你学习知识点及经典例题,跟随老师学习每天进步一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精学。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学习吧!
法律行为的附款
知识点
| 1.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 (1)延缓条件等同于“生效条件”和“停止条件”:条件成就时,法律行为才生效。 (2)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条件成就时行为因此而归于无效。 |
| 2.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 (1)延缓期限也称始期。如:签订合同注明“自明年5月11日生效”,该期限就是该合同的始期。 (2)解除期限也称终期。如:合同条款中约定“本合同于今年年底终止”,今年年底就是该合同所附的终期。 |
经典例题
【考点指引】能够区分附条件和附期限:条件不一定成就,期限一定会到来。
【例题·单选题】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给乙宝马车一辆
B.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雪,则甲将其滑雪板租给乙
C.甲、乙约定,若甲的儿子明年大学毕业回到本市工作,则乙将承租的房屋退还给甲
D.甲对乙承诺,下次下雨时送给乙一把折叠雨伞
【答案】D。解析:期限是必然能到来的,条件是可能发生的。选项ABC中所述事实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选项D所述事实必然能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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