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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3月模考卷:综合分析题(2)

中公财经 2021-04-08 18:39:51

2021年税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大家学习的怎么样了?除了为大家准备的税务师思维导图税务师备考手册外,税务师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3月模考卷:综合分析题(2),坚持做题是备考税务师的重要环节,快来一起练习一下吧!

2021年税务师考试备考指导

2021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3月模考卷:综合分析题(2)

三、综合分析题(共2题,每题10分。由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二)

2016年3月3日,甲、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将一套自有住房以市场价的80%出售给乙;甲为乙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但由甲继续租住,5年后再向乙交付。2016年3月9日,甲为已付清房款的乙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之后不久,甲拟赴国外探望女儿,于2016年5月6日将该房屋转租给丙,月租金5000万元,租期3年。

2016年10月10日,乙与丁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以上述住房作抵押,向丁银行贷款100万元,贷款期限1年。10月18日,双方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

2017年8月8日,乙将上述住房出售给戊。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后,戊即支付了全部房款。因丙以租期尚未届满为由拒搬离,致乙无法向戊交付住房。乙也未为戊办理房屋过户登记。2017年10月,借款到期。因乙不能清偿,丁银行欲行使抵押权。

1.下列关于甲、乙之间合同约定的效力及案涉房屋权属变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2016年3月3日,乙取得房屋所有权

B.甲、乙关于甲继续租住房屋5年的约定有效

C.2016年3月9日,乙取得房屋所有权

D.甲于5年后将房屋交付给乙时,乙才取得房屋所有权

E.甲、乙关于房屋买卖的约定有效

2.下列关于甲、丙之间房屋租赁合同的形式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丙之间房屋租赁合同若未采用书面形式,则双方可随时终止租赁合同

B.甲、丙之间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C.甲将该房屋租给丙,若未经乙同意,则乙可解除甲、乙之间租赁合同D.若承租期间丙造成房屋毁损,则乙只能要求丙赔偿损失

E.甲、丙之间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3.下列关于乙、丁银行之间房屋抵押合同、抵押权生效时间及抵押权行使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2016年10月18日,丁银行取得房屋抵押权

B.2016年10月10日,抵押权生效

C.2017年10月10日,丁银行即可行使房屋抵押权

D.2017年10月18日,丁银行方可行使房屋抵押权

E.2016年10月10日,抵押合同生效

4.若戊提起诉讼,则下列诉讼请求中,能获得法院支持的有( )。

A.请求丙搬离房屋

B.请求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C.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D.请求解除戊与乙之间房屋买卖合同

E.请求乙交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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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二)

1.【答案】BCE。解析:(1)选项ACD: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2)选项BE:根据民法意思自治原则,民事主体可以依自己的自由意志从事民事活动,甲乙的买卖合同约定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或者合同无效、可撤销及效力待定的法定情形,因此,甲乙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有效,视为甲乙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和租赁合同关系。

2.【答案】ABC。解析:(1)选项AB:租期为6个月以上的,应订立书面合同,未采用书面合同的租赁,视为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2)选项C: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选项D:甲丙间合同不存在可撤销事由,不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3.【答案】ACE。解析:(1)选项AB:不动产抵押自办理登记时设立抵押权。(2)选项CD: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而未获清偿时,经法定程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受偿。,2017年10月10日,乙欠丁银行的债务即到期,丁银行可以行使抵押权。(3)选项E: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以抵押权办理登记为生效要件。

4.【答案】CD。解析: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但是合同有效,受让人戊可以请求乙承担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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