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税法一》每日精学:销售额差额计税——差额计税
2021年税务师考试备考开始了,各位小伙伴们你开始学习了吗?为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税务师考试,现在税务师每日精学每天带你学习知识点及经典例题,跟随老师学习每天进步一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税法一》每日精学。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学习吧!
销售额差额计税——差额计税
知识点:
1.经纪代理服务
(1)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劳务派遣服务税收政策
| 提供方 | 计税方法 | |
| 一般纳税人提供 | 一般计税方法(全额6%) | 也可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依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
|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 | 简易计税方法(全额3%) | |
3.人力资源外包业务收入税收政策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6%),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保、住房公积金。也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4.金融商品转让
销售额=卖出价-买入价(差额计税)
(1)不得扣除买卖交易中的其他税费;
(2)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3)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4)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典例题
【考点指引】
自2018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开展贴现、转贴现业务,以其实际持有票据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作为贷款服务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此前贴现机构已就贴现利息收入全额缴纳增值税的票据,转贴现机构转贴现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
【例题·单选题】关于转让金融商品征收增值税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B.以卖出价为计税销售额
C.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计税销售额
D.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负差可结转到下一个会计年度的金融商品销售额中抵扣
【答案】C。解析:选项AB,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D,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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