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练习题:优先股
考察知识点
第二章 优先股
【例题·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时,优先股股东可以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并参与表决的事项有( )。
A.公司合并
B.变更公司形式
C.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
D.公司解散
【答案】ABCD。解析:股东大会决议下列事项时,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之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2)—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4)发行优先股;(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法学习建议
1、培养好习惯
一定要培养一种长期学习的氛围和习惯,把整本书所有知识点过一遍,梳理框架,制定长期学习计划。
2、多加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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