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社区工作者服务期满后的相关政策
2014年内蒙古社区工作者服务期满后的相关政策:
自治区选调大学生到苏木乡镇工作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职位,面向六类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进行选拔。
全区公务员考录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录总数15%的职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定向考录。
实施相关项目的事业单位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相应岗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旗县及旗县以下事业单位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聘总数40%、盟市及盟市以上事业单位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聘总数20%的岗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再对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加分政策,学历和专业条件可适当放宽。在服务地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受盟市、旗县户籍限制。
凡在自治区境内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准予落户。未落实工作单位且需要人事代理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为其提供免费的代理服务。
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区外院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加分,报考区内院校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专升本考试的,按照内党办发【2006】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给予加分。
在今后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社区工作者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就点个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