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山东长清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因部分考生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根据《长清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简章》有关规定,现将递补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请递补人员于1月22日下午2:00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长清区民政局(经十西路15455号)二楼西侧资格复审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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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民政局
2021年1月21日
原标题:关于长清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ncq.gov.cn/art/2021/1/21/art_21721_4766689.html?xxgkhi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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