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哈密地区地直机关面向基层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
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进步一优化地直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新人社发(2010)133号]以及《哈密地区地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法规和政策,经研究,决定在全地区范围内面向基层遴选一批地直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此次地直机关计划遴选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职位共计23个,计划遴选人数共49名。其中:实施公务员法机关遴选职位3个,计划遴选人数5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遴选职位12个,计划遴选人数16名;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遴选职位7个,计划遴选人数28名。(详见附件:哈密地区2012年地直机关面向基层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遴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地直机关职位的须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报考地直机关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在岗在编人员。
(二)资格条件
遴选对象为全地区县(市)、乡(镇)党政机关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系统除外)。
1、具有3年及以上县(市)及以下基层工作经历。
2、实施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可以报考事业单位职位,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不能报考实施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
3、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4、身体健康;
5、遴选职位规定的其它条件 (详见遴选职位表);
6、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它条件。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2年9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应为1976年 9月30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12年9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内的;
(三)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工作县市、工作单位有限制性规定的;
(四)新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的;
(五)各县(市)选派到乡镇、街道挂职锻炼不满规定期限的(如要参加遴选须经县市组织部门批准)。
三、遴选工作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遵循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的办法进行。
(一)公开报名。报名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开考比例为1:4,若某一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低于1:4,则根据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在充分征得用人单位意见后确定参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地委组织部、地区人社局根据《2012年地直机关面向基层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统一负责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评分。笔试分值为100分,成绩通知本人。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资格条件。笔试时间拟定为2012年9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入闱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也可以根据职位需求适当放宽比例。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组由组织、人社、用人单位共同组成,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面试成绩排名前2名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特殊职位要求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面试成绩仅作为进入考察环节的资格条件,考察人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对确定的考察人选由地委组织部、地区人社局和相关主管部门以及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对象不分排名先后,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重点考察遴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素质,防止简单以考取人、以分取人。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向本次遴选领导小组提出考察意见,经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拟调用人员。经组织考察遴选职位没有合适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六)公示。考察合格的拟调用人员在哈密政府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遴选报名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2年9月22日—28日。
(二)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设在哈密地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具体地点:哈密市建国南路28号,哈密市五中对面,联系电话:。
(三)有关要求:报名人员需填写《哈密地区2012年地直机关面向基层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职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上交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前往报名地点报名。
五、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地区2012年地直机关面向基层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从基层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的重要举措,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2、明确分工,落实职责。按照工作部署,此次遴选工作由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积极宣传动员,鼓励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
3、加强监督,确保公平公正。由地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以确保遴选工作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监督电话:地区第一纪工委, 。
咨询电话:地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附件1:2012年哈密地区地直机关面向基层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xls
附件2:2012年哈密地区地直机关面向基层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 .doc
中共哈密地委组织部
哈密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哈密地区公务员局
201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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