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市公卫执业医师报考条件是什么?
准备报考2019年天津市公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们,大家可能对报考条件还不是很了解,中公医考网的小编特意搜集整理了有关2019年天津市公卫执业医师报考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相关推荐:2019新版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修订主要内容
相关推荐:2019公卫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练习试题每日一练
1.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符合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公共卫生实践,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时累计实践时间满1年的,以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和专业,于在学期间报考公卫类别医师资格。
预防医学长学制学生在学期间已完成1年公共卫生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公共卫生实践的,以本科学历报考公卫类别医师资格。
2.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公卫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提供学位证书等材料,证明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3.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的学术学位(原“科学学位”)研究生,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公共卫生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的公共卫生实践的,该研究生学历和学科作为报考公卫类别医师资格的依据。在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4.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医学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医学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就点个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