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全科助理医师综合笔试考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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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元 | 细目 | 要点 | 要求 |
| 三、卫生法规 |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 (1)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 掌握 |
| (2)医疗卫生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 熟悉 |
考点4 卫生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一、概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h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①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②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③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④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三、医疗卫生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1)提供医疗救治。
(2)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3)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4)依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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