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学职称考试考点速记:中药品种保护
中药品种保护是初级中药士考试经常考查的内容,中公医考网搜集整理如下,想继续了解中药士考试相关考点知识点,请关注中公医考网。
| 保护对象 | 中国境内生产制造的中药品种,包括中成.药、天然药物提取物与其制剂的提取物和中药人工制品。申请专利的中药品种,不适用本条例 |
| 保护措施 | 擅自仿制生产中药保护品种的,由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生产假药依法处理; 违反条例规定,造成泄密的责任人员,由其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范围 | 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品种 | |
| 等级 划分 |
一级 | (1)对特定疾病有特殊疗效的 (2)相当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成品 (3)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的 |
| 二级 | (1)符合上述一级保护的品种或者已经解除一级保护的品种; (2)对特定疾病有显著疗效的; (3)从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物质及特殊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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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一级保护品种保护期限分别为30年、20年和10年。
中药二级保护品种的保护期限为7年。需要延长保护期的,应当由生产单位在该品种保护期满前6个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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