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考试

首页 >医学考试 > 卫生职称考试 > 考试信息 >

2021山东省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2-30 09:39:02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4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时间和成绩管理

(一)考试科目、时间

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考试分为人机对话和纸笔两种方式进行。

(二)成绩管理

按照有关规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应试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我省或外省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流入地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二、有关报名政策及条件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详见附件2)。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鲁发〔2003〕3号)的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四)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五)报名参加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七)根据《关于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人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卫人字〔2015〕17号)的有关规定,2013年以后(包括2013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招聘的从事临床类专业岗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自2016年(中医临床类专业自2018年)起报考相应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必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013年以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招聘的从事临床类专业岗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即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未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可不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另有规定的仍按其规定执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八)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九)根据《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卫人发〔2000〕462号)、《关于<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卫人发〔2001〕16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规,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是“从事医师工作”的必要条件。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前的工作经历、规范化培训以及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各类实习,均不能作为“从事医师工作”经历。

(十)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另行通知。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成绩查询。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1日。

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考区选择“威海”(合格证书由我市人事考试中心发放),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所在区市为具体报名审核点。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

报名时,系统将对被检索为历史考生的应试人员实行自动确认,系统自动确认后应试人员即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无需进行现场确认。各区市仍需对历史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工作。

未被系统自动确认的应试人员均须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12日。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经单位审查、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区市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应试人员现场确认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单位签署报考意见并盖章的《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3.应试人员本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

4.报考中级资格须按照报考条件规定,提供所需的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现场核查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 直: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威海市胶州路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707室),业务咨询和监督电话:0631—5226661。

环翠区:环翠区科技干部服务中心(威海市杏花西街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17室),业务咨询和监督电话:0631-5224845。

文登区:文登区考试培训中心(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19号窗口),业务咨询和监督电话:0631-8981706。

荣成市:荣成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中心(荣成市府西路178号市府广场路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21室),业务咨询和监督电话:0631-7561527。

乳山市:乳山市考试培训中心(乳山市中苑街14号北栋一楼东考试中心),业务咨询和监督电话:0631-6651690。

高 区:高区科技创新局人才开发与外国服务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威海市抚顺路1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科技创新局6号窗口)业务咨询和监督电话:0631-5626013。

经 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威海市齐鲁大道66号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15、16号职称考试窗口)业务咨询和监督电话:0631-5988852。

临港区:科技创新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临港区江苏东路20号科技孵化器3楼),业务咨询和监督电话:0631-5581837。

南海新区: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人才科(威海南海新区蓝创大厦813室),业务咨询和监督电话:0631-8963812。

(三)应试人员应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并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网上缴费。历史考生自动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26日,网上缴费成功且资格审核通过方可参加考试;其他考生现场确认通过后,请于2021年2月9日-2月26日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并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请各区市在审查确认现场注意提醒应试人员按时进行网上缴费,避免因逾期未缴费影响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须及时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至4月18日。

四、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文件规定,卫生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点击下载>>>

考试时间具体安排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rsj.weihai.gov.cn/art/2020/12/29/art_45716_2502975.html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医学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医学考试信息

微信咨询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就点个赞吧!

 猜你喜欢换一换  

 直播课堂

2023年国考笔试备考直播课

陕西1076万应届毕业生,如何后发制人,突出重围

国考 |02-11 07:00

免费
2022国考面试峰会直播

陕西考点大盘点系列-面试中的文化领域热词

国考 |02-11 07:00

免费
2022国考面试峰会直播

陕西考点大盘点系列-面试中的社会领域热词

国考 |02-14 07:00

免费
2022国考面试峰会直播

陕西考点大盘点系列-面试中的生态领域热词

国考 |02-16 07:00

免费
备考工具
退出

医学考试<

进入频道首页

临床执业医师/助理

考试信息 备考资料 考试题库

中西医执业医师/助理

考试信息 备考资料 考试题库

口腔执业医师/助理

考试信息 备考资料 考试题库

中医执业医师/助理

考试信息 备考资料 考试题库

公卫执业医师/助理

考试信息 备考资料 考试题库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考试信息 备考资料 考试题库

执业药师

考试信息 备考资料 考试题库

护师/主管护师

考试信息 备考资料 考试题库

药士/药师/主管药师

考试信息 备考资料 考试题库

中药士/药师/主管药师

考试信息 备考资料 考试题库

护士执业资格

考试信息 备考资料 考试题库

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

考试信息 备考资料 考试题库

内科/妇产科/外科主治

考试信息 备考资料 考试题库

中医确有专长考试

考试信息 备考资料 考试题库

医师资格考试

考试信息 备考资料

健康管理师

考试信息 备考资料 考试题库

口腔主治医师

考试信息 备考资料 考试题库

卫生职称考试

考试信息 备考资料

中医主治医师

考试信息 备考资料 考试题库

家庭指导师

家庭教育指导师 百科问答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

国家公务员

地方公务员

北京公务员

山东公务员

浙江公务员

江苏公务员

湖南公务员

辽宁公务员

吉林公务员

黑龙江公务员

上海公务员

四川公务员

广东公务员

天津公务员

云南公务员

湖北公务员

河南公务员

福建公务员

安徽公务员

河北公务员

重庆公务员

江西公务员

陕西公务员

贵州公务员

青海公务员

内蒙古公务员

宁夏公务员

新疆公务员

广西公务员

甘肃公务员

山西公务员

海南公务员

西藏公务员

事业单位招聘

公选/遴选考试

大学生村官

军人考试

教师考试

警法考试

选调生

三支一扶

农村信用社

申论热点

银行考试

医学考试

会计考试

在职硕士

医疗卫生招聘

社区工作者

考研

中公新闻

时事政治

行测

面试

申论

公益性岗位

国企招聘

乡镇公务员

防诈骗技巧

公基常识

一级消防工程师

投资者关系网站

公考问答

社会工作师

四六级

法考

软考

PMP

建设工程

IT培训

外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