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卫生法规考试资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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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中公卫生人才网为大家介绍【2020年卫生法规考试资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一直是考试的高频考点,针对医疗事故的鉴定与分级的考点,中公专家为大家进行全面的总结。
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所以鉴定医疗事故需要满足3个要素:(1)主体:指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并且在医疗活动中发生,非法行医造成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2)违规:违反相应的法律及规范。(3)过失:直接或间接造成了人身损害。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3.医疗事故分级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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