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医学伦理学考试资料:伦理学四大基本原则
医学伦理学的四大基本原则是医德规范体系中居统帅和主导地位的最高规范,仿佛镇守医德的“四大金刚”,大家在学习中,对它们的名字可能已经非常熟悉了,但对它们内涵理解还不是很透彻,做题中也踩过一些坑,今天我们就来帮助大家避避这些“坑”。
一、尊重(自主)原则
理解点1:尊重是相互的。
平时的工作中,医护工作者经常被要求“多给与患者一些尊重”,所以有些时候就会觉得尊重原则指的是尊重患者,但这种尊重是相互的,医患双方应相互尊重。
二、不伤害原则
理解点2:不伤害不是绝对的。
由于医疗伤害是职业性伤害,带有一定的必然性,所以不伤害原则并不是绝对的。不伤害原则的表现既可以是“利大于害”,也可以是“利害均等”,又可能是“害大于利”,其真正意义在于权衡利害之后的“利大于弊”。
三、有利(行善)原则
理解点3:行善也可能会造成伤害。(有利原则与不伤害原则的冲突)
比如,在人体实验中,受试者可能并不得益,而且很可能受到伤害,然而这种实验对其他大量的病人、对社会、乃至下一代有好处,即有利于社会大多数人。此时,有利(行善)原则和不伤害原则是冲突的,但在医疗活动中,这种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理解点4:有利原则与自主原则的冲突。
当医务人员合乎科学的选择与病人的自主决定不一致,应选择对患者有利的行为。所以,我们也可以反向理解,自主原则也并不是一味满足病人的一切要求。
四、公平原则
理解点5:在纠纷面前,医患双方都应公平对待。
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大多数人下意识地会认为患者是弱势群体,心理上不自觉地偏袒患者,这是不可取的。处理纠纷还是应该公平对待,给医患双方一个公正合理的处理意见。如真需要照顾弱势群体,也应是在公正的处理结果之后,可以有人道主义补偿,这和对纠纷的处理,不能混为一谈。
很多同学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也发现了,真正面对患者时,这些原则并未能恰当地得到体现,甚至有些是不容易做到的。但是这“四大金刚”立在这,总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只要大家能用心理解并实践它,相信我们的医患关系也会越来好,医护人员的工作也会越来越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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