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卫生法规考试资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考点总结
《卫生法规》中关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考试内容比较琐碎,同学们记忆起来容易混淆,为了方便大家记忆,中公老师针对一些知识点,给大家做了整理,供大家复习参考。
1.医疗事故概念:
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主要包含以下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3.医疗事故分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卫生法规》的相关知识在考试中比较简单,但记忆内容比较多,容易混淆,希望通过以上的总结能够帮助同学们更好的掌握。另外,同学们在答题的时候需要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也要做到认真审题,防止自己犯错误。祝愿同学们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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