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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卫生法规考试资料:开诊所的注意事项

中公卫生人才网 2021-06-17 10:15:32

前段时间和一位医生交谈,他表示想自己出来开个诊所,自己当老板,但是不知道开诊所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具体需要提交什么资料。我相信还有很多人和他有一样的疑问,所以今天小编就这些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在城市中申请设置诊所的个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5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3)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医疗机构开业应当办理执业登记手续。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提交下列材料:(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5)医疗机构规章制度;(6)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等。申请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执业登记的,还应当提交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及其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等。

如果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1)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2)擅自执业的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3)擅自执业时间在3个月以上;(4)给患者造成伤害;(5)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6)以行医为名骗取患者钱物;(7)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有关开诊所的一些注意事项,你们心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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