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云南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公务员3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云南省州市以上法院法官遴选工作暂行办法》和《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市基层法院公开遴选3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范围、职位及人数
面向昭通市11个县(区)人民法院公开遴选3名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司法辅助人员。
二、公开遴选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原则上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法律或法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法官资格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A证或B证;
3、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胜任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具有公务员遴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公开遴选工作程序
(一)制定公开遴选计划和发布遴选公告
遴选方案在《昭通法院网》和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发布。
(二)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公开遴选数与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报名人数如达不到比例的,经请示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符合遴选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下同)同意后,完整填写《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此项表格和证明等可登陆《昭通法院网》下载)。报名须提供如下资料:
(1)报考诚信承诺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和经历业绩评价信息采集表四种材料的原件各1份(承诺书和证明等样版可登陆《昭通法院网》下载);
(2)报考人员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国家司法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法官等级审批表、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政工部门印章。
(3)本人小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5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8日至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
报名方式:原则上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持有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电话:(传真)。
2.资格审查。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负责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于10月13日在《昭通法院网》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采取百分制计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昭通法院网》公布。
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或者有效的身份证明)进入考场考试,缺一不可。
2、面试
面试工作由中级法院具体负责。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中级法院以外的考官从全市公务员面试考官库内随机抽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岗位匹配性、团队协作意识、举止仪表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含并列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昭通法院网》公布。
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时须按照《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信息采集表》中的评价内容,提交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公章,注明经办人)。业绩评价内容中涉及教育情况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涉及任职情况的,须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涉及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须提供年度考核登记表;涉及表彰奖励的,须提供证书、审批表等有关资料。
3、经历业绩评价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
经历业绩评价由昭通中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负责。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参加遴选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受表彰情况、岗位培训匹配程度等。参加遴选人员需要准确、真实填写《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评价信息采集表》,并提交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用于审核评价。成绩在《昭通法院网》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
考察由市中级法院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了解,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不再递补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的人员若自行放弃考察资格的,必须在体检程序尚未开始之前,向市中级法院提交放弃考察的书面申请。
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组织实施。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不再递补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遴选人员若自行放弃体检的,必须在体检程序尚未开始之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放弃体检的书面申请。
(五)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集体研究决定拟公开遴选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在昭通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遴选,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遴选。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四、公开遴选公务员的纪律要求
(一)通知时效。参与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昭通法院网》了解遴选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电话发生变化的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电话联系不主动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整个遴选工作期间,在昭通市中级法院发出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考录程序资格。
(二)为维护考试遴选的公正性,对违反遴选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遴选资格,并送交参加遴选人员单位所属的政工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对违反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监督
整个遴选过程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昭通市中级民法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昭通市中级民法院纪检监察室)
(昭通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原标题: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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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2.《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
4.《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5.《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信息采集表》。
附件1-5.xls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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