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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深圳市公安局第七批招聘辅警笔试疫情防控须知

深圳市公安局 2021-08-26 16:37:13

笔试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深圳市公安局第七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温馨提示:按照国家相关防控政策要求,中高风险等级地区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

二、“粤康码”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正常(即确认无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一)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二)“粤康码”为红码、黄码的;

(三)考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或入境已满21天未满28天,已解除集中(居家)隔离的,但未持有72小时内在广东进行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四)考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未解除集中(居家)隔离的;或已解除集中(居家)隔离的,但未持72小时内在广东进行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五)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四、符合以下情形的考生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一)考前21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考生,在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后“粤康码”为绿码的,并持有72小时内在广东进行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二)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喉痛等疑似症状,已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创染病,经询问流行病史无异常,并持有72小时内在广东进行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三)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经询问流行病史无异常的考生。

五、考生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按规定在考试前14天起,每天在“粤康码”(微信小程序搜索)完成健康状况申报直到考试当天。开考前,如果有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并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凡符合第四点前二种情形的,考生需准备考前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因防疫管理,考生无法进入考点熟悉考场)

2.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3.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4.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相关证明,并出示“粤康码”绿码及行程卡。不能出示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外地来深的考生应提前了解深圳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国(境)外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深圳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六、考生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卫生专业人员会同考点研判认为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七、有关要求

(一)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考试疫情防控须知,并通过考生服务系统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附后)。考生报名成功后即视为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注意事项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我们将及时发布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深圳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通知公告。

附:

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原标题:深圳市公安局第七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a.sz.gov.cn/ZWGK/QT/GSGG/content/post_90883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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