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省公务员报名相关问题解答
未在2019年12月19日9时—12月25日17时注册报名的人员,能否在取消核减后改报名环节进行报名?
不能,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改报名的对象仅限于已经报考的职位因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比例而取消的人员。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能否再次进行报考?
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9时—12月25日17时,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9时—12月28日17时。已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本次招考对学历学位有何具体要求?
除乡镇机关部分职位和其他特殊职位可放宽学历要求到大专以外,本次公务员招考报考人员的学历原则上要求本科以上。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取得C类资格证书的人员,仅限于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通过A类合格分数线的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办理录用时须提供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或C类)。
除县级机关、乡镇机关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下”的部分职位可不对学位作出要求外,其他各级机关的招录职位原则上要求具有与职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于2020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职位时,如何认定?
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职位时,须符合该职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如考生甲具有法律专业的本科学历和哲学的研究生学历,那么他可以报考要求法律专业和本科学历的职位,也可以报考要求哲学专业和本科学历的职位,但不能报考要求法律专业和研究生学历的职位。
具有较高学位人员报考较低学位要求的职位时,参照上述原则执行。
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职位时,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同时提供较低、较高两个学历层次的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不能正常毕业的,取消录用资格。
党校学历是否可以报考公务员?
报考人员的学历须为国家承认、由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成人教育机构负责发放。取得省级以上党校核发的函授学历的人员也可报考;持设区市市级党校核发的党校学历的,须经当地组织部门审核认定后,方可报考。
民办高等院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可否报考公务员?
经国家教育部或省政府同意,可自主颁发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文凭的民办高等院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若符合报考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毕业生学历如何认定,能否报考?
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毕业生,并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其学历与大学专科同等。该类人员可以报考符合专业要求,学历要求为大专的职位。
报考人员能否以辅修专业报考?
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因此,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我省公务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港澳台、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如何报考?
港澳台、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浙江省公务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网址:),同时符合公告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关于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人员报考问题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经商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人员,三种情况可以报考:
(1)按照国家教育委员会、总政治部下达的军队院校从地方招收普通中学毕业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录取后取得学籍,并且经过军队院校培训合格准予毕业的学员。
(2)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达的士兵、干部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录取后取得学籍,并且经过军队院校培训合格准予毕业的学员。
上述人员,就读期间为现役军人的,在报考公务员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当年参加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报考公务员时须提供录取通知书或招生办出具的证明。
部分职位备注中要求具有“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如何理解?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但部分职位对户籍或生源有要求的,报考此类职位的人员应符合户籍或生源相关要求。部分职位要求具有“本县户籍或生源”,在符合公告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基础上,具有本县户籍的人员可以报考;不具有本县户籍的人员,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本县生源地要求的,可以报考。
中小学教师、委培生可否报考?
可以报考。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才能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委培生(定向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公告提到的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如何认定?
“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是指在聘任合同期内的大学生“村官”。已满2个聘期的留村任职人员不属于“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在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也可报考“职位1”,其报考资格与在行政村工作的大学生“村官”相同。在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是指2011年前由我省统一选聘到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
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如何报考非定向公务员职位?
(1)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2)服务期满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
(3)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
招考计划中要求党员的,中共预备党员能否报考?
可以。
公告中提到的“大专以上”、“两年以上经历”是否包括本数?
公告中要求“以上”“以下”等情形均包含本数。
2020年已经报考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职位的,还能兼报紧缺职位公务员等考试吗?
2020年全省四级联考、紧缺职位、特警招考等同步开展,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不得兼报。
未在2019年12月19日9时—12月25日17时注册报名的人员,能否在取消核减后改报名环节进行报名?
不能,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改报名的对象仅限于已经报考的职位因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比例而取消的人员。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能否再次进行报考?
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9时—12月25日17时,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9时—12月28日17时。已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对报考专业审核有异议时,向哪里反映?
资格审核工作由招录机关单位负责,对专业等条件的审核有异议的,可以向招录机关单位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核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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